
过去两周,国务院发布了两道命令:第834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第835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这两部行政法规都旨在反制外国的不当行为。

在如此紧凑的时间内连续出台法律以应对外部干预的情况并不多见。这些法规的发布反映出当前形势的紧迫性。例如,美国财长最近宣布将对伊朗实施进一步金融制裁,并警告中国金融机构如果与伊朗有业务往来将面临“次级制裁”。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如何继续正常商业活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过去,类似压力主要针对个别中国企业,但现在国际局势复杂多变,风险传导更为系统化。比如,供应链上的一个节点被卡,整个链条都会受影响;海外基础设施所在地政局变动,投资也会悬而未决。因此,新的法规不仅是为了应对当下的挑战,也是中国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主动立法的结果。
以前,中国的反制工具大多集中在经贸领域,但如今国际摩擦是全方位的,旧有的工具已不足以应对。835号令扩大了保护范围,涵盖了数据安全、司法协助等多个领域。新规出台后,如外国法院绕开国际条约要求中国企业交出敏感数据或相关方依据其法律向中国企业施压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监管和反制。
新法规还强调了“适当联系”原则,即只有与中国具有实质性联系且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才会触发反制机制。这体现了中国涉外法律的克制与审慎。
为确保反制措施的有效性,834号令建立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制度”,835号令则建立了“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识别制度”。这些制度为后续的阻断和反制提供了法理基础和程序依据。
具体反制措施方面,835号令引入了“禁执令”和民事救济条款。禁执令禁止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不当管辖措施,切断了其执行链条;民事救济条款则允许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此外,新法规还设计了合理的豁免通道,保护处于两难境地的善意企业,同时给予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判断的空间。
从整体上看,这两部法规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处理案件链条,包括管辖、调查、识别、反制和豁免。这标志着中国应对外部法律风险的方式正从点状防守转向体系化的制度作战。
将这两部法规纳入整个涉外法治体系中,可以看出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反外国制裁法》为核心的完整法律工具箱。未来,中国将继续强化法治手段,用规则说话,既维护自身利益,又推动全球治理更加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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